你能認同這種婚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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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場佛教同志婚禮法師證婚
佛教弘誓學院昨天舉辦台灣第一場佛教同志婚禮,相戀七年的黃美瑜與游雅婷,在玄奘大學宗教學系系主任釋昭慧法師主持下完婚,兩人交換佛珠取代婚戒,同聲說「我願意」。
兩位穿著純白婚紗的新娘是虔誠的佛教徒,決定以佛化方式結婚,彼此給予承諾。現場約有兩百名親朋好友到場祝福,藝人朱慧珍也以「彩虹媽媽」身分,到場贈予新人祝福手環,以行動支持同志婚姻。
朱慧珍的愛女來不及出櫃,日前自殺身亡,她昨天深有所感,「這是第一次,以後還會有無數次。」並擁抱、親吻兩位女主角臉頰,大喊「LOVE YOU」。
釋昭慧法師表示,佛教闡揚眾生平等,情欲沒有高貴、性別之分,因此接受了她們的要求,前來證婚。美瑜說:「透過莊嚴的婚禮,更慎重看待彼此的關係。」往後要一起過著簡單的生活,「老了以後也要互相照顧。」雙方父母在溝通後,願意接受女兒的婚姻,只是礙於曝光壓力昨天未到場。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也寫了一封公開信給馬英九總統,呼籲政府推動同志婚姻立法,讓同志婚姻也能獲得法律保障。同家會秘書長吳紹文說,全球已有卅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立法承認異性戀婚姻以外的家庭組成形式,「台灣政府也應該正視多元家庭的存在與需求。」
美瑜說,雅婷遇到挫折不會被擊倒,堅強的一面,「我覺得很可愛」。雖然工作很忙,兩人接下來也會找幾天,去南部陪陪家人、朋友,當做蜜月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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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婚禮」是非法的,因為中華民國法律中,結婚只限於一男一女,所謂「夫妻」;「夫」一定是男的,「妻」一定是女的。
「兩男」、「兩女」結婚是非法也無效的,而且是敗壞社會善良風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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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過;我從來不歧視同性戀的行為與任何同性戀者。我也同意「同性可以同居或共組家庭」;
但是,我反對「同性婚姻」,也反對「同性戀者家庭」收養子女,因為,不要自己認為一切很OK,甚至認為經濟無虞,絕對有能力撫養子女,給予最好的照顧和教育,就可以收養子女;想深一點吧:當孩子長大到開始認識男女的婚姻型態時,他(她)的心裡不會產生不適嗎?在同儕中他(她)敢公開自己的「爸爸是女人」或者「媽媽是男人」嗎?還有,到了青春期或戀愛、適婚期,這種非正常的父母結合型態會不會影響他的人格和戀愛、婚姻的普世觀念?
老實說:我可以非常單刀直入的剖開真相;所謂「同性結婚」,其實只是為了藉由「仿正常婚姻儀式」來綑綁另一方;
以女性同志來說;「T」男性傾向強烈,「P」基本上還是屬於正常女性,「T」幾乎完全排斥異性戀,而「P」有可能是「雙性戀者」,或者只是短暫的「同性戀者」,這也是為什麼女性同志日後反目,一方殺害另一方時,幾乎兇嫌都是「T」,而且下手兇狠,一定是致命的,
因為「T」自己不接受男性,也多半不被男性接受,她們愛戀的既然是女性,「P」的人數即使與「T」相同,未必個個互看順眼,因此可以鎖定的目標本來就少;而與一般正常「異性戀」者一樣,「P」也可能劈腿,更有可能中途變成「雙性戀」者,或者轉變回「異性戀」者,渴望與正常的男人結婚生子,甚至受不了社會異樣的眼光沒有勇氣繼續如此「另類」下去;一旦要求分手時,這對「T」絕對是無法承受的打擊,比男性失戀更糟,因為男性失戀固然痛苦萬分,但是,至少還有人類半數的女性可以重新開始經營戀情;但是,對於「T」來說;一旦失戀,往後要再尋得「良伴」的機會相對少到千難萬難的地步;所以,這也是為什麼,「T」將會因此更加痛不欲生,也許有些還是能帶著無比傷痛走出來,但是,有些走不出來,彷彿世界末日一般,不是徹底毀滅對方,就是毀滅自己。
也因此,這種「仿正常婚姻形式」的行為根本不值得鼓勵;否則,一旦戀情有變,後果比不曾有儀式的「同志戀情」更嚴重。
幾乎可以預想的,一旦發生命案,現場除了屍體,還會有沾滿鮮血的「結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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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昭慧」,她懂得男女戀愛嗎?她懂得男女正常婚姻的點點滴滴嗎?
有機會;你可以看看有時會出現在電視新聞的某些抗爭行動或者為政治人物站台時的嘴臉;只要一出現,總是一臉怒容,滿心嗔念的,甚至曾經率眾包圍立法院,鼓動群眾,帶頭唸「往生咒」詛咒一干與她意見相左的立法委員-------
她對於一般社會大眾稱比丘尼為「尼姑」也十分不滿,堅持要求大眾改尊稱「尼師」!
「尼師」?台灣有幾個堪稱「尼師」的?連她自己都不夠資格,就憑她的平素那種「嗔念」表現,不知道是修行些什麼?
就在她在電視上發表完這個不滿,沒幾天,一則報導商標權之爭的新聞,主題談的是台北有名的餐廳「京兆尹」,這家東區的餐廳以北平的傳統點心名聞遐邇;像「豌豆黃、云豆糕、糖藕、山楂糕、驢打滾、愛窩窩----」等等;以前住台北時,很難得有節慶時,我們一家三口才會去奢侈一下;一盤少少的點心那時要80-90元,相當兩個便當;叫個十盤,外加茶資或酸梅湯,就超過一千多;老實說吃得還真有點心痛。
但是,在電視中,卻剛好看到二個白白胖胖的中年「尼姑」吃飽喝足走出來,雙手各提了四、五大包點心禮盒,而且鼓著腮幫子;嘴巴還在不停嚼動,連最基本的國民生活禮儀都嚴重不足,而且不但進的是這種高檔點心餐廳,手上提的禮盒,總數粗估少說八、九千元以上跑不掉;不知道是經常這樣連吃外帶的在揮霍信眾的虔誠供養奉獻嗎?想來是花信眾的錢不心痛,既不需要流汗打拚為三餐謀,過得還比一般社會大眾還富裕快活。
這種貨色,要大家尊稱「尼師」嗎?這種貨色能為人師嗎?
「尼姑」已經是相當不錯的稱呼了。
再想想大家記憶猶新的一件事;救難直昇機在南投山區救災,下來幾個尼姑,居然搬下來一大堆又重又多的經書,明明可以再多救一些人的,電視記者從另一台直昇機上空拍的畫面中,災區還有一大堆心急如焚等待救援的災民;卻就這樣被經書佔走了救命的空間;經書會比人命重要嗎?這些又豈只是尼姑,真是他媽的一群禿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