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曾相識的場景再度浮現!因為我家也曾是損鄰案的受災戶!
回想當初鄰地建商施工開挖的那幾日,整天房子都像地震式的晃動,果不然,很快就出現裂縫了!接著,社區找第三方做鑑定,但建商仍採幫你們修補就好的態度,於是社區找上市議員陳情,一次來了三位議員!
但畢竟不到坍塌的地步,也鬧不上新聞版面,很快的,議員們就退場了!接下來就是大家商討要不要聯合訴訟的問題?那時才知道,真遇到事不會每人同心,有人擔心房價下跌,有人擔心銀行提高保證額度......,這樣商討下來的結果,就是三三兩兩組隊自行訴訟。
訴訟期遇上了此生難以置信的情景!建商代表可以咆哮公堂!法官也不生氣!所以當年藝人白冰冰說她在法院的經曆,我是毫不懐疑!
一、二審贏了!但到三審的法律審,人不出庭,只由三審法官自行挑錯的階段,居然案子被發回重審!接下來的重審就很不利了,先是第三方做的鑑定被認為不具代表性,所以要請相關公會出面重做鑑定!但細想這些公會的技師們和建商其實關係密切!不安感浮現,也很快就把不安變成事實,鑑定報告不痛不癢,因此重審的結果就是贏了面子,輸了裡子!
回想當初到法院出庭時,曾碰過一位自行訴訟的另案災友,據他陳述,進展十分不利,且法官也不准他撤案,他看我們有律師,也胸有成竹之感,才和我們交流一些看法。說真的,他的情形比我們還糟,但能怎麼辦呢?
其實這種損鄰訴訟案最是折磨人!從一開始房屋被震的惶恐,接著心痛,畢竟是努力好久才買下的房子,等到痛下決心要訴訟後,另一段折磨又開始了,做為被害人,即使有律師,也會堅持每次出庭和認真提出疑點,但出庭看到的景像又考驗自己的認知,而且官司通常會拖,這段期間的心理壓力很大。終於定案了,不是雨過天青,卻是晴天霹靂!那又是心靈受創,因為正義不在!天塌了!事後想想,若非訴訟期間,我是嚴陣以待,做了很多書面比對資料,我都要懷疑可能最終的審判也會連面子也一起輸了!
當然,當年是獨力審時代,社區的訴訟案也有勝訴的,因此我很贊成陪審制。
拉回焦點,和我家當年的經曆比起來,這次的新聞受災戶的確慘,!但也有一絲幸運,因為無人傷亡,又如果不是樓塌了,不會引來這麼多關注,也希這些關注不是虎頭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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