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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活靈活現三書大批判」五十八章 相信有「台大」,就能讀「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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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6 15:47: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活靈活現三書大批判」五十八章 相信有「台大」,就能讀「台大」!

作者:張開基

222.該書第341頁第2行「------人神之間的互動就是如此,神尊要的,是追隨者的信心與誠意。既然你選擇了相信祂、追隨祂,再經過一個靈界認定的拜師程序,祂當然就會接納你,成為你這一生的守護主神。

經過「拜師與報到」的人,就如同先天靈者的「認主與報到」一樣,當他們這一世到了人生的末端,終止結束生命之後,他們的靈體便會直接被接往靈界,回到他拜的師父主神之處,由祂來檢視審核他的一生所為與功過,可以擢升的,便要再投胎凡間一世,接受實質的考核,這一世便是所謂的「後天的先天靈」。不可以擢升的,當然便直接退回,仍舊回復他原本的普通靈格。一般而言,只要經過拜師程序的,都可以擢升為「後天的先天靈」,為什麼呢?一則有心拜師者,他們都已心中虔敬並且相信輪迴與因果的道理,光就這一點,他們便都已經及格。再則如果心念心術不正,行為偏頗的,要拜時,即會被神尊婉拒。

這種拜師的作法,就如同過去民間盛行的「給神明當小孩」的習俗一樣,所以拜師並不是什麼新創或特立獨行的東西。只是過去不談靈格,許多孩子被認為與某一神尊有緣,希望能得這位神尊的特別照顧與恩典;或是許多孩子年幼多病不順,希望藉助特定神尊的恩賜,保佑孩子平安長成,才有這種「給神明當小孩」的儀式風俗,事實上這種風俗的意義與道理,到了二十一世紀更具體化,從靈格的角度去說明,就是「拜師與報到」了。----」


評:
什麼是「一個靈界認定的拜師程序」?什麼樣的儀式,有多少同樣「通靈人」認同或者「附議」,或者只是黃女士一個人「想」出來的?

「一則有心拜師者,他們都已心中虔敬並且相信輪迴與因果的道理,光就這一點,他們便都已經及格」,很多高中生都相信台大是一流學府,也虔誠的崇拜這個大學的師資和校譽,所以「光就這一點,他們便都已經及格」統統可以讀台大了嗎?

那麼到了二十二世紀肯定更加具體化,從靈格的角度去說明,就是「認達摩當乾爹,拜觀音當乾媽」,這樣所謂「大大大後天的先天靈」死後就直接回乾爹乾媽家住,仙福永享-------------???

223.該書第342頁第15行「------第四,以疏文的方式處理。二十一世紀的辦事,都要以疏文為憑,這樣有憑有據,才不會淪為各說各話,就算時光流轉數十年或數百年,還是「有案可稽」。所以,拜師報到與認主報到一樣,都要用疏文的方式處理。而且,撰寫疏文的人,一定是要帶有天命,經過領旨-撰寫疏文的旨,這樣的人,撰寫的疏文,才會被靈界所接受認可。----」

評:
又要引用「蔡伶姬因果黑盒子」的理論(該書第111頁第9行「------人的腦部有一個類似飛機「黑盒子」的隱藏裝置,儲存著每個人的所有前世、過去---」),又要用最古老「疏文」的方式;既然人世陽間都已經進步到「數位時代」,一切都是「數據傳輸」,「靈界」比人間是更進步還是更落後呢?

如果「靈界」比人間還要落後,一切文書來往都要靠毛筆手書,謄寫,甚至連個影印本都沒有,也沒有超大天文單位容量的硬碟機來儲存六道眾生的資料,那效率會比人間好嗎?

人間數位時代,所有一切個人資料都是數據化了,不但節省空間,減少紙張浪費,傳輸迅速,而且可以比紙張資料的查詢更有效率,保存得更長久。

「疏文」?

告訴我們「靈界」大改革之後,行政流程之所以會「倒退嚕」的理由吧?

「撰寫疏文的人,一定是要帶有天命」,那麼代求助者「撰寫疏文」要不要收費?收多少?一份5元還是10元?

如果現在台灣各地的戶政事務所,放著影印機不用,甚至根本把原有的影印機全部當廢鐵扔掉,然後改回原來手抄謄本的方式,並且每份額外向民眾收取幾百元的手續費,大家看看後果會怎樣?

或者,我們不妨假設台灣某一縣市的戶政事務所,由主任擅自決定不用影印機,一律改用最傳統毛筆手抄謄本,每份額外收取1000元的手續費並且自己中飽私囊,大家來看看會怎樣?
還「疏文」哩?還「一定是要帶有天命」哩?還「經過領旨」哩?

結果是越描越黑,沒那麼大的肚量就別烙這麼大的餅!單單台灣這個擅自搞出來的業務量就大到嚇死人了,妳們處理得完嗎?

編神話也要適可而止,別編到把自己壓死累死!

※又要借用別人數位化「黑盒子」的理論證明人的前世和今生種種都是完整被紀錄的,那麼接上靈界的超級電腦輕易就能查閱所有點點滴滴,不就OK了嗎?結果卻又棄而不用,非要改用可以讓自己得利的「疏文」古法,真是矛盾得可以了!

224.該書第343頁第3行「------第五、透過專職領旨的通靈老師辦理。拜師,先要知道自己的靈格,次要選定拜師的對象,三要知道神尊是否首肯同意。這些過程,當然要經過通靈老師的居間溝通說明,才能萬無一失。然而不是所有的通靈老師,都能處理這一部分的工作。通靈人辦事,有不同的專長分工,不是人人都能看靈格,或是人人都能辦卡陰(詳見拙作第一冊活靈活現),問事的人一定要知道通靈老師的專職與專長。

在黃老師的工作實務裡,常會遇到一些來問事的人反問:「為什麼○○老師所說的我的主神與妳說的不同?」「為什麼我聽說的靈格與妳說的不同?」類似這樣的疑問,黃老師素來只有「不予置評」四字,但憑大家的智慧了。----」


評:第一段說的很有道理,確實是如此;「通靈人」的靈能各個不同,通的靈也不同,專長也不同,就好像大型醫院都有詳細分科,如果真的有此必要,民眾應該根據自己的需求或疑難重點去求助於不同專長的通靈人。

但是,有幾個重點一定要注意:其一、沒有萬能或全能的通靈人,凡是包山包海,從問事、求財運、求婚姻、找工作、求學業進步、求職場順利、升官發財、求男求女、處理子女不孝、驅除卡陰、封竅、蓋魂、破除符法降頭、對付小人陷害、求遇貴人、斬桃花破配偶外遇、挽回劈腿甚至分手情人的心、查看三世因果、提昇靈格、處理陽宅、陰宅風水,處理祖先靈、嬰靈、甚至靈療癌末絕症等等等等問題都宣稱能一手包辦的,不論他用的是什麼方法,肯定是胡扯騙錢之徒。

其二、收費奇高的,以上的那些疑難雜症通常從隨喜到幾千元左右,那是常情也是一般行情,只要超過萬元就是過高,雖然這種收費服務本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有人覺得隨喜包個200元不用嫌少,有的覺得受益超多,願意答謝個百萬也不算稀奇,宗教界的事,發心奉獻個幾億甚至幾十億給某某師父的事也屢見不鮮-----但是,那是當事人自己心甘情願的,連法律也管不著。不過,筆者只是根據台灣地區常見的通靈人普遍的功力和能夠提供的服務來評估;不用誇大其詞,自吹自擂自己如何神通廣大;所謂一般的通靈人,差不多就是那樣的能耐,能夠提供的協助或者期限也差不多是那樣而已;老實說;沒有什麼特別出類拔萃再如神仙似菩薩的啦!

而且,所謂的通靈人通常只是「媒介者」和「傳譯者」,通靈人本身並沒有什麼了不得的大神通,都是來自「靈」的能力,甚至於,最重要的是;通靈人甚至只是在轉達一些訊息,附帶條件是要當事人自己去完成的;並不是付錢給通靈人,他們就能替你買命,換運,或者讓你明天一覺睡醒就「所有祈求的願望統統實現」------所以,通靈人並沒有任何理由或者編造任何藉口來收取高額的費用(就算最常見的說是要把收費拿去濟貧,或者目的是要幫神明建大廟,那些都是藉口甚至騙局而已),因此,一萬元已經是一個最寬鬆的關口了,而且既然宣稱是在幫「靈界」做事,服務眾生,那更沒理由收取高價,但凡一開口就超過萬元,或者用附加服務的「加法收費」,罕不郎當總共加起來要收幾萬、十幾萬、幾十萬的,那是漫天要價的不當行為,因為,跟任何通靈人能夠提供的協助是完全不相稱的,就好像平常一個排骨便當,從39元到90元的行情都有,但是,合理價大約是在60—70元左右,如果有五星級的飯店推出名廚料理的「排骨便當」要價個120元,那還都在合理範圍;但是,如果一個平常口味的排骨便當竟然要跟你收費1000元、2000元或更高,那就叫做過當收費。因為「物不等所值」!

一個成熟理性的正常人,應該懂得「物等所值」的基本道理和普世價值,不應該經常抱持僥倖佔便宜的心態去追求「物超所值」的好康事物,當然也不要傻瓜到去當購買「物不等所值」的冤大頭。

所以,必須深切的了解你自己的願望是否過當?是否只是緣木求魚的夢想?而如果你的願望或疑難是合理的求助,也應該知道一個「通靈人」最大的能耐大概在那裡?但凡是「人」,即使是通靈人也是有其能耐極限的,不要輕易聽信他口中所說的承諾能給你多少?而是你和其他案例的求助者實際能得到多少協助,然後再來評估他這樣的收費是否「物等所值」?

至於一個「通靈人」,既然只是靈界的「傳譯者」,就該謹守本分,不應該挾此天賦異稟而求名謀利,更不應該為了一己私利,信口雌黃,欺矇社會大眾,更不該危言聳聽,刻意製造恐慌甚至蓄意恐嚇社會大眾,來增加自己的業務和收入!

至於任何一位通靈人,若是不謹守分寸;刻意編造神話、鬼話、謊話,假造「神意」,毫無根據的篡改傳統信仰,攻擊宗教教義,那不但會遭到社會大眾的唾棄,更會給自己招來天譴的!


*註明;這是張老師於2010年4月出版的書評,部分早期認知與張老師現今的新認知不同。

*註明2;可與鬼學 附錄「活靈活現三書大批判」出版後的迴盪一文互相參照。

(本文作者擁有著作權,非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轉貼、摘錄或任何形式之引用,改作)



 樓主| 發表於 2018-5-6 17:08:5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赫生童子 於 2018-5-6 17:10 編輯

沒有邏輯可言的謬論 例舉

在向立網先生的三本著作中,對於「靈學」或者「靈界運作」出現了許許多多似是而非,甚至根本毫無邏輯的謬論,在第一本「活靈活現」一書中就可以找到不少:

究其原因,在該書第179頁第11行中,作者明確寫道:「所以能列舉出這許多靈活的例證,是因為所有這些靈活運用的實例與理念,都是靈界直接提供聲音訊息,老師只是一個單純的傳譯者,而筆者也只是個單純的記錄者與歸納者而已。」

如果作者把書中的通靈人黃老師定位為「一個單純的傳譯者」,把自己定位為「單純的記錄者與歸納者」,那麼簡單的說;兩者都是單純的單向在傳達訊息而已,通靈人傳達來自靈界的訊息,向先生傳達來自黃老師的訊息;也因此都不是「靈學」和「靈界」的研究者,也都不曾反覆驗證訊息的正確性,至少並沒有去再三去評估其邏輯性是否合理?

所以,謬誤不只是在所難免,而是不但違反了傳統宗教教義中的「靈學」、「靈界」、「魂魄」定義,甚或也違反了「理論靈魂學」和「實證靈魂學」的基本邏輯,請看以下的一些實例:


1.該書第78頁第4行「------鬼神等的靈學問題,雖然科學不能證實,但「事實」早已證實。

1.該書第78頁第7行「------前世與今生的連結與運作,是靈學的領域,所以我還是要再次強調:對於靈學的問題,不能以科學的眼光或要求看待,而是要以智慧去判斷,用心去領悟與體會。

1.該書第78頁第12行「------人均有靈,每一個人都是肉體與靈(體)的結合。靈又是什麼呢?因為靈是看不到的,所以常人均無法體驗或感受到靈的存在。如何證明靈的存在呢?這可以從科學面與實務面分別說明。從科學面說,科學家用紅外線或紫外線等儀器照射人體時,證明人體四周環繞著一些色彩的光暈或光環,科學人士稱之為「磁場」或「氣場」,所以說人均有「磁場」或「氣場」。事實上,從通靈的角度來說,這個「磁場」、「氣場」就是靈。它是有形無體、類似氣場的物質,因為它也有思考,有意念,所以我有時認為應視他們為「非實體的實體」。

評:向立網先生的邏輯思考模式真的是迥異於一般常人;就在同一本書的同一頁;可以有完全不同而嚴重矛盾的說法;

在第4行和第7行,先是確定的認為「科學不能證實「靈學」問題」,然後在同頁第13行又馬上寫出相反的證明:「如何證明靈的存在呢?這可以從科學面與實務面分別說明。從科學面說----」,然後又把他所謂的「科學家用紅外線或紫外線等儀器照射人體時,證明人體四周環繞著一些色彩的光暈或光環,科學人士稱之為「磁場」或「氣場」,所以說人均有「磁場」或「氣場」。事實上,從通靈的角度來說,這個「磁場」、「氣場」就是靈」。

那麼,科學到底是「能」還是「不能」證實「靈界」呢?

自相矛盾到可以在同一本書的同一頁發生;真是世所罕見,向先生和黃女士對「靈」和「靈學」到底了解多少?

他可能自己都沒有發現的另一個「非常無知」的「常識問題」;用「紫外線」照射人體,只會把人的皮膚曬黑,可以殺菌,但是也可能傷害眼睛,除此而外,不會證明「人體四周環繞著一些色彩的光暈或光環」的!

用「紅外線」照射人體,只會讓人感到溫暖或灼熱,所以有很多冬天用的電暖爐就是利用「紅外線」產生熱能,但是一樣不會證明「人體四周環繞著一些色彩的光暈或光環」的!

唯一和「紅外線」相關的探測儀器可以利用液態氮降低背景溫度,可以配合螢幕顯示「熱源影像」,如果是用來探測人體,也可以看出身體溫度高低不同的區塊,會用顏色來顯示,低溫用藍色,高溫用紅色----有時人體外圈也會出現一些像煙霧一樣的「氣」,那個是人體排出含熱能的水蒸氣。但是,用「紅外線探測儀」探測其他可以發熱的,譬如動物,甚至無生命的火爐、烤箱,電熱器,火焰,點著的蠟燭等等,一樣可以探測到熱源或者散發出去的熱能等等----紅外線和紫外線頂多是能夠做到這樣,並不能證明人體四周環繞著一些色彩的光暈或光環,「科學人士」從來不會無知的將之稱為「磁場」「氣場」

自己無知還要找一大堆無辜的科學家來給自己當墊背。

目前號稱能夠拍攝到人體「氣場」的是俄國人發明的「克里安相機」,在台灣已經有許多賣水晶的店家添購這種相機,幫客戶拍攝特殊的所謂「氣場照片」或者宣稱是「靈光照片」,用來證明配戴水晶前後,身體「氣場」的不同變化,其實噱頭大過實質意義,目前也無法證明那個人體四周的「氣場」就是「靈光」!

我們再來看看這句話:「事實上,從通靈的角度來說,這個「磁場」、「氣場」就是靈。它是有形無體、類似氣場的物質,因為它也有思考,有意念,所以我有時認為應視他們為「非實體的實體」。

第一,這個「磁場」、「氣場」絕對不是靈!

第二,既然說「它是有形無體」,為什麼又會在書中一再強調什麼「無形界」呢?

第三,既然說「它是有形無體」,又怎麼會是「類似氣場的物質」,請告訴大家有那一種「物質」是有形無體的?

第四,先說「這個「磁場」、「氣場」就是靈」,又說「因為它也有思考,有意念」;既然已經先認定它是靈了,怎麼會需要強調它也有思考,有意念呢?就好比說:「他是一個健康正常的年輕活人,因為他也會吃飯,也會走路,還會說話哩!」

第五,    什麼叫做「非實體的實體」?究竟有沒有實體呢?這是二選一的問題,到底是「有」還是「沒有」?

其實,單單只是不到一頁的文字已經完全道盡了事實真相;

1,向立綱先生和書中描述的通靈人黃女士對於「靈」都同樣有著嚴重的認知錯誤!

2,如果她「能夠看到人體四周的靈光」,不可能看不到「和當事人形貌完全肖似」的靈體,所以會宣稱「這個「磁場」、「氣場」就是靈」,可見她對靈的認知是錯誤的(註:這個跟她是不是通靈人,有沒有通靈能力是兩碼事;譬如許多幼稚園小朋友已經會打手機,但是,他們並不懂得「手機」通話或傳送簡訊甚至上網的原理。所以「能夠通靈」的人不代表她們就一定擁有正確的「靈學」認知,也未必見過或去過「靈界」)

3,其實,一個普通的通靈人不懂「靈學」和「靈界」是很正常也很普遍的。黃女士也只是其中之一而已,沒什麼特別,也所以,她絕對沒有向立綱先生所描述的這麼「神通廣大」!

我們再來看看向立綱先生在書中對通靈人黃女士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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